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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1号预警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9-06-05    浏览次数:3315  次
 
 

教法 [2009]15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天气,是强降水、雷击、山洪、山体滑波、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此时正值暑假,是广大师生外出旅游、夏令营、游乐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在上、放学途中及假期不要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要进一步与社区、村委会、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上、放学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江(河)、池塘边设警示性标识。大力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通过聘请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方式,严防学生上放学时发生溺水事故。

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重大灾害。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上课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要避免学生在上、放学路上被洪水围困或冲走,避免抗灾能力较差的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因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灾害导致师生伤亡。

三、切实保障学生集体活动时的交通安全。针对假期学生集中返家、集体出行较多这一特殊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要教育学生离校返家、假期出游时拒绝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贫困山区,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优秀驾驶员驾驶的安全车辆返家。

四、严格防控校园伤害事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工作,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与有关部门一起完善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和基础安全设施;推行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三见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巡逻制度,严防外来不法分子对师生的伤害。及时化解校园内部矛盾,慎重处理学生违规行为,防止因处理问题不当而导致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

五、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图书、安全知识挂图、安全教育光盘和教育部门户网站( www.moe.gov.cn)基础教育一司栏目、安徽省中小学健康与安全教育工作平台 ( www.ahedu.gov.cn.aqpt) 免费下载的安全教育资源,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有效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其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安庆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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